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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知眼前的触目惊心只是冰山一角,无数的罪恶与更大的黑暗被遮掩在一派祥和之中,却又为何放任了整个社会一片寂静?

 

性侵发生的场所是隔绝的私密空间,并无第三人知情,因此被称为“黑箱”。

性侵犯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属于人类正常的生理活动,但当这一行为在暴力中胁迫发生时,加之性侵犯案件隐蔽性的特点,往往出现证据不足、认定难的情形。因此,性侵犯尤其是性侵犯中的性骚扰行为在法律中不易界定,法律条文的疏漏使得更多女性不愿意在无法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公开性骚扰经历,以避免“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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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强奸罪进行定罪都十分棘手,其难点首先在于对事实的查清,关键在于证据方面的问题。除了被害人的内心感受,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行为手段以及被害人的反应等其他案件事实也存在难以证明的情况。

尽管各国学界与实务界正在推动相关改革的进行,但现实是,性侵事件仍被“黑箱”笼罩着,受害者也始终被“自愿”的高墙所围困。

2005 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将性骚扰写入法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随后,各省相继颁发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也仅对此略有延伸,但总体仍偏重原则,缺乏具体的落实举措。

2015 年,全国人大代表傅振邦建议加强性骚扰立法调查研究,制定专门的反性骚扰法。各地公安部门也在以专项行动的形式打击性骚扰行为。但截至目前,中国仍缺少完善的性骚扰防范应对机制,因此,中国的防性骚扰治理仍有漫漫长路要走。

但法律仅仅是道德底线,道德才是最高的法律。然而,不恰当的道德标准与过度的女性贞操颂歌,正在一步步绑架中国的性环境。

2008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小学 1-2 年级学生应该了解包括生命孕育、成长、“我从哪里来”的基本知识。国务院也曾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 - 2020 年)》,提出“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但在倡导含蓄内敛的国内社会,即使处于文明开化的进程,人们仍对“性”问题保持缄默,谈“性”色变,共同营造出一个颇为保守的性环境。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编写的《珍爱生命——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因“尺度”问题引发广泛争议,虽然图书编撰单位发表声明表示该书不仅成书过程合法合理,且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编撰,但最后该书还是难逃被回收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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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在中国的普及程度仍处较低水平,这主要由于以升学为主的学校体制难以令不被纳入考试的性教育课程受到重视。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方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学校教育是系统的、专业的、强制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学校做性教育在当前不可能。如果去学校做 45 分钟的讲座,这是可能的。但是这个可能意义不大,因为它就是极其压缩的一个讲座。”

如果我们的孩子尚不能对自己的身体和相关生理卫生知识有足够的了解,又何谈在性侵犯事件中保护自己呢?公益项目“女童保护”连续6年对中国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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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女童保护”对“家长不对孩子进行防性侵安全教育的原因”问题的调查中,有32.08%的家长认为“孩子还小,应该等他们长大一点”。在这个学校和家庭都对我们的孩子避而不谈的环境下,“长大”真的是性教育水到渠成的题中应有之义吗?

羞于谈“性”的社会环境不仅影响了防范性教育的开展,更在性侵实质发生后进一步加重了对女性的中伤。

林奕含在她自己的婚礼上致辞,“我穿着白纱,白纱象征的是纯洁。可是从什么时候,所谓的纯洁从一种精神状态变成一种身体的状态,变成一片处女膜?”无独有偶。山东东平,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发生性关系,但多数家长都拒绝报案,只因担心孩子以后找不到婆家。

对女性的苛刻,事实上已成为公众社会,包括女性在内,默认的性别歧视。

将十年内媒体有关性侵犯的报道经过文本分析后,伴随性侵犯案件出现的两大词频:一是“穿的少”,另外一个是“短裙”

 

 

2018年,Ms Kennes一行人收集了当地18位被性侵者在受害当天所穿的衣物,并在比利时进行展览,该展览的主题为“What were you wearing?”(你当时穿着什么),而展览结果显示,除去一套比基尼和为数不多的几件裙子外,其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便是宽松的T恤和休闲裤。

但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始终存在:“穿着暴露=勾引=性骚扰”。

“我以为被强奸是我遇到的最可怕的事情,但其实只是一个开始。”BBC根据2008-2011英国罗奇代尔强奸案所改编了短剧《三个女孩》,主角霍莉所要表达的就是:“性侵受害者凭什么必须完美?”,这也是2018年普利策新闻奖——来自《纽约时报》的新闻报道所要传达的思想:

“Utill we take the focus off the victim,we’re not going to get any farther ahead than where we are now.”

“除非我们把焦点从受害者身上移开,否则我们不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创作团队 | 熊晓雨  王齐

指导老师 | 陈艳辉

数据来源 | 人民网 财新网 南方周末 新京报 NGOCN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  中国裁判文书网 潇湘晨报

 

| 性侵犯 |

泛指一切种类与性相关、且违反他人意愿,对他人作与性有关的行为。包括强奸、性骚扰在内都可算是一种性侵犯,像露体、窥淫等也可算是性侵犯的一种,一般这个词较常用来指强奸,不过也可指强行发生性行为、强制肛交、强制口交、非礼、性虐待等,这些都属于性侵犯。

| 媒体数据 |

抓取基于财新、南周、新京报、人民网四家媒体的报道,提取了四家媒体200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基于“强奸”“猥亵”“嫖宿幼女”“性骚扰”“性侵”5个关键词的搜索,四家媒体重复报道的新闻只计入一次。

| 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 |

2008年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的数据,基于对“强奸”一词的法院一审判决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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